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引进103名人才公告
发布:2026/6/1 9:22:58 被浏览:190次
一、单位简介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五、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内容包含30分钟的学术报告(综合能力测试)和30分钟的讲课(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
六、体检与考察
(一)依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体检两个部分。心理测试和体检分别由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和武汉轻工大学指定医院负责。
(三)学校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一)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在武汉轻工大学网站人事处专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武汉轻工大学网站(https://www.whp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武汉轻工大学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s://rsc.whpu.edu.cn/rczp.htm)为本次人才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址,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3955541(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政策咨询邮箱:rsc@whp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7-83912520(武汉轻工大学纪委)
来源链接:
https://rsc.whpu.edu.cn/info/1008/6932.htm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五、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内容包含30分钟的学术报告(综合能力测试)和30分钟的讲课(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
六、体检与考察
(一)依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体检两个部分。心理测试和体检分别由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和武汉轻工大学指定医院负责。
(三)学校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一)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在武汉轻工大学网站人事处专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武汉轻工大学网站(https://www.whp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武汉轻工大学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s://rsc.whpu.edu.cn/rczp.htm)为本次人才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址,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3955541(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政策咨询邮箱:rsc@whp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7-83912520(武汉轻工大学纪委)
来源链接:
https://rsc.whpu.edu.cn/info/1008/6932.htm
时间:2026/6/1 9:22:58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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